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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贵信投资”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8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各班级: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厦门贵信投资有限公司的热心捐助下,设立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贵信投资”助学金。经与资助方协商,决定于10月份启动2012-2013学年“贵信投资”助学金的评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1.201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诚实守信,品行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未受校纪处分及学院通报批评或快报通报;

4.学习勤奋刻苦,2011-2012学年成绩居年段前50%且绩点达3.5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50%

二、资助方式

本次资助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整,连续资助3年。根据资助方要求,资助对象主要面向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及tyc122cc太阳成的部分相关专业,我院的名额为2名。

三、申请流程

1.10月16-10月19,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贵信投资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

2.10月19-10月22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3.10月23-10月24受资助同学须登录学工系统——“资助服务”——“我的困难补助”进行助学金的网上申请;

4.10月27-10月31,学生处汇总后经全校公示,提交资助方审核,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

四、其他说明

1.请各班按照评选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做好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督促其文明守纪、勤奋学习、感恩企业、回报社会。受资助学生应经常主动联系资助方,主动汇报学习、生活情况,资助方将为其提供实习、实践、就业等机会;

2.尚未缴纳学费的同学,由学校财务处直接扣缴作为部分学费。如果受助学生在校期间账号变更,应及时将新的存折复印件送财务处备案;

3.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停发或收回所受资助: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者;学习不努力者导致成绩处于班级后50%或考试作弊者;

4.受资助学生从2013年起,应于每年615日之前将本人本学年的品行表现和学习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经学院党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统一报送资助方。

附件: 附件:贵信投资助学金申请表.doc

tyc122cc太阳成团委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