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经院党委同意,tyc122cc太阳成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4月中旬在杭2-7教室举行。现将有关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应是具有太阳成集团tyc122cc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讲政治、顾大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勤奋,专业成绩优良;
4、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5、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二、代表产生办法
1、tyc122cc太阳成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主要由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代表与班级代表两部分构成。
2、班级代表基本上由各班级按1:5的比例民主选举产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名单报大会筹委会进行汇总,并进行资格审查;
3、各班级班长、团支书为当然代表,不占用各班级代表名额,与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班级代表团,选举团长1人,并填报代表团信息汇总表;
4、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两委代表另行推选,单独组团,不占班级代表团名额。
三、其它要求:
1、请各班级班长将班级代表汇总后,连同班级代表团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4月7日(周日)下午18:00前送交大会筹委王琦同学处(TEL:1865940075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412028483@qq.com(请注明班级代表团名称)。
2、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院研究生团总支书记宋召远(TEL: 13506025321),或院研究生会主席周伟(TEL: 13505029529)。
附件1:tyc122cc太阳成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附件2:
附件2 tyc122cc太阳成第十次研代会代表团信息汇总表.doc
tyc122cc太阳成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tyc122cc太阳成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代表名额
|
2011级 法研
|
3+2+2(特邀)
|
2011级法硕A班
|
3+2
|
2012级 法研
|
5+2
|
2012级法硕A班
|
4+2
|
2012级法硕B班
|
3+2
|
2013级 法研
|
4+2
|
2013级法硕A班
|
2+2
|
2013级法硕B班
|
2+2
|
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
|
56
|
合计
|
1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