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领广大青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八字真经”要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现结合我校团学工作的特点,积极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我校青年学生真正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学校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实行学生社会实践立项资助重点团队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八字真经”、投身“四个全面”为主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紧扣服务学习、实践育人的核心思想,以服务的理念、积极的行动、专业的知识深入基层,参与社会价值核心体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探索。
二、活动分类
1.常规实践活动
学校为申报团队提供了部分参考题目(附件1),主要分为服务新福建发展类(A)(紧扣《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服务福建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志愿服务类(B)、文化传承类(C)、社会民生类(D)、科技应用类(E)、三农建设类(F)以及华夏溯源类(境外生为主)(G)等七类。
2.专项实践活动
为更好地深化社会实践成果,培育塑造社会实践品牌团队,今年学校继续设置专项实践活动,主要分为:“一带一路”专项实践活动(Z1); “华侨华人”专项实践活动(Z2);“精准扶贫”专项实践活动(Z3);“环保公益”专项实践活动(Z4)等四类。 三、参加对象
2016年12月之前仍在校的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全日制学生(2016届毕业生获得太阳成集团tyc122cc保研资格的,可持学院相关证明参加社会实践立项申请)。
四、申报立项程序及有关说明
1.联系实践地点或服务对象:团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工作便利,各团队可于4月26日前到学院团委开具相关证明,自行与实践地或服务对象联系,并取得接收证明。没有具体实践接收单位的,需上交书面说明材料。鼓励实践团队在学校周边地区和省内开展合适的、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活动。
2.组建团队:团队组建可以由学院组织、专业老师组织、学生团体组织,也可由不同学院、专业、年级的学生(含研究生)自行组队。每个团队需由五人(含)以上组成,设负责人一名。有境外生参与的团队可优先考虑(专项实践活动鼓励境外生积极参与)。每个团队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但是一个指导老师最多指导三个团队。指导老师要参与实践计划的制定,必须掌握实践团队的详细进程,特别是安全问题。鼓励指导老师直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必须明确一个归属指导单位,可以是负责人所在学院,也可以是其他教学或科研、行政单位。各指导单位须对实践活动的可行性(特别是安全性)以及申报团队的每个成员是否适合参加该实践活动进行审核鉴定,不适合者不予推荐。专项实践活动团队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校团委,学校将对上报专项实践团队进行二次选拔。
3.申报立项:各团队需依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请报送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16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团队申报资料统一交至学院513团委办公室,为便于存档,所有书面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直接进行订书机装订,无须塑料封面。
4.论证审批:本次立项审批实行校、院二级评审机制,5月底进行。二级评审机制是指确定予以资助项目的评审单位分为学校评审确定和学院评审确定两类(都属于校级立项资助,都具备同样的评优资格)。
(1)学校评审确定: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项目进行论证,从申报项目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实践团队进行重点资助,学校将重点跟踪。今年将重点支持实践的团队:
①有长期科学规划,教师带队且能够实施3年(含)以上实践活动的项目(一次立项获3年资助资格,要求出较好科研成果或社会效应);
②能应用专业知识,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学习,做贡献的实践项目;
③境外生参与人数比例较高的实践团;
④紧扣当前主题,服务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项目;
⑤有教师带队全程参与的社会实践项目;
⑥系列专项社会实践项目;
⑦学校鼓励的重点或难点的研究课题(标注*);
⑧基于服务学习走向创业规划的实践团队。
(2)学院评审确定:学院将根据学校确定金额和资助下限项目数,自主确定资助团队及具体的资助金额。
凡获得校级资助的实践项目团队,需签订社会实践资助协议,方可按财务要求和协议规定获得前期资助经费。
5.培训动员:6月中上旬,校团委将对获得立项资助的社会实践团队的领队、指导老师和学生进行专题培训,并对重点团队和专项团队进行专项的培训。
6.出征仪式和开展实践活动:7月上旬,学校将在两校区分别正式举办2016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
7.总结表彰:开学后第一周将举办社会实践图片展,各实践团队应将符合制作要求的展板小样电子稿和相关文字、图片资料报送校团委;第二周社会实践各团队将实践活动的总结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报送校团委。学校将对社会实践项目进行评比表彰,并编辑有关总结材料。
8.资助说明:资助经费将在签订资助协议后发放总额的70%,完成实践返校后根据相关发票及经费明细表补发剩余的30%。实践结束后,各团队须递交《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经费支出明细表》及相关开支税务发票。对于没有按照申报计划进行社会实践的团队(因特殊原因经过审批可以考虑同意更改实践计划),一经查实,除将追回实践经费外还将对相关同学予以严肃处理。今年将对实践活动成果突出的团队给予经费奖励,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注:相关表格也可到校团委网页下载。
tyc122cc太阳成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QQ群:192061636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122cc2016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参考内容(分类).doc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请报送材料清单.doc
附件3: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社会实践总结报送材料清单.doc
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社会实践相关申请表.zip
tyc122cc太阳成团委
2016年 4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