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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tyc122cc太阳成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一号)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1日 15:00     作者:tyc122cc太阳成团办      点击:

各研究生班级、团支部:

经tyc122cc太阳成党委同意,tyc122cc太阳成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暂定于20174月下旬在洪祖杭举行。现将有关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应是具有太阳成集团tyc122cc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法学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

2、讲政治、顾大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勤奋,专业成绩优良;

4、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5、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二、代表产生办法

1、tyc122cc太阳成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主要由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代表与班级代表两部分构成。

2、班级代表基本上由各班级按1:5的比例民主选举产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名单报大会筹委会进行汇总,并进行资格审查;

3、各班级班长、团支书为当然代,与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班级代表团,选举团长1人,并填报代表团信息汇总表;

4、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两委代表另行推选,单独组团,不占班级代表团名额。

三、其它要求:

1、请各班级班长将班级代表汇总后,连同班级代表团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415日(周六)下午1800前送交大会筹委会滑金旭同学处(TEL13559548919),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371473639@qq.com(请注明班级代表团名称)。

2、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院研究生会主席朱德宇(TEL:13883068421),院研究生团总支书记王影(TEL: 17750020850)。

附件1:tyc122cc太阳成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tyc122cc太阳成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信息汇总表.doc  

单位

代表名额

2014级法研

2

2014级法硕A

2

2014级法硕B

2

2015级法研

4+2(班长、团支书为当然代表)

2015级法硕A

3+2(班长、团支书为当然代表)

2015级法研B

3+2(班长、团支书为当然代表)

2016级法研

4+2(班长、团支书为当然代表)

2016级法硕A

4+2(班长、团支书为当然代表)

2016级法硕B

4+2(班长、团支书为当然代表)

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

30(单独组团,不占用班级代表名额)

合计

70

附件2:tyc122cc太阳成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信息汇总表.doc

 

tyc122cc太阳成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