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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上半年学生解除处分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7日 17:46     点击:

各班级(含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拟于5月份受理2017年上半年学生解除处分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现为我校正式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满足《办法》中所列的全部条件;

2.受处分时间截止至2017430日。

三、时间安排

请各班级及时向受处分学生传达本通知,由学生本人于53日前递交《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含受处分文件原件复印件及各类荣誉证书)、《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注意附件2中有三个子表)报送至tyc122cc太阳成学工办乔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qyanjun@qq.com

四、工作要求

1.学习成绩班级排名进步是指违纪行为发生后下一学期至毕业前所有学期的学习成绩与入学以来至违纪行为发生当学期所有学期的学习成绩相比较。

2.申请材料包括:学生书面申请、《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入学以来总成绩单和违纪行为发生前后对比成绩单、处分文件(复印件)及相应佐证材料。

附件: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doc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情况汇总表.xls

 

tyc122cc太阳成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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