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资助资源,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大学〔2013〕49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和审核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曾佳扬
成员:陈颖 乔彦军 雷兵兵
二、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班主任任组长,成员为班干部、学生代表4-8人。
特此通知。
tyc122cc太阳成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