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含研究生):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等多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目前该项赛事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影响最大的赛事活动之一,成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我校学子在第三届大赛中获国赛铜奖2项,省赛银奖1项,铜奖6项。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力争在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和国赛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根据教育部文件相关安排(教高函〔2018〕2号),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联合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太阳集团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等单位主办。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及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次赛事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色,深入挖掘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能够开展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项目。福建省教育厅将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小分队”“幸福小分队”“健康小分队”“教育小分队”“法治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走进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福建省教育厅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六、赛事安排
1.学院院赛(即日起—4月20日)
报名方式:
(1)填写《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附件4,以下简称《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生参赛团队在上报完学院通过批准后方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线上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8日至8月31日,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校级比赛。
2.校级决赛(5月下旬—6月)
在院赛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学院大创网实际网络报名成功的参赛团队项目数、院赛开展情况、创新创业工作情况、校友项目参赛情况等因素,根据不同组别分配各学院入围校级决赛的推荐名额,组织开展校级项目评审及现场决赛工作,具体决赛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校级决赛决出相关组别及赛道的金、银、铜奖。学校将根据福建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按照决赛评审及其他综合情况,推荐若干支团队参加省赛。赛事期间组织各类专家进校做赛事辅导评审,优秀项目集训营,为重点项目搭配校外导师。
七、大赛奖励
本届大赛参照《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暂行)》相关条款奖励在国赛、省赛和校赛的获奖学生团队与指导教师团队。
八、注意事项
1.为方便联系,各本科生班级负责大赛的老师及各参赛团队负责人须加入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426728560,关于后续比赛的相关动态将及时通过qq群进行发布。
2.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广泛做好赛事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多角度挖掘指导一些具有潜力的项目,多走访并动员已注册成立公司的校友,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让更多的在校生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校友参加比赛。其中,获得2015-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均需参赛;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比赛项目类型密切相关的专业原则上每个班级至少报名一个项目;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参赛。
3.从2018年起,校友创新创业大赛纳入“互联网+”大赛体系中,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创新创业项目从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选择合适的组别参赛,由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报名。为给校友搭建更多的平台,毕业5年以上的校友企业项目如有意向参与校友创新创业大赛,可与相关校友会联系,由校友会组织推荐参加后续的校级赛事。
4.各班级要积极动员本学院专业教师参与团队指导工作,在团队组建上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结合,文理科有机融合,重点打造形成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三个学历层次的团队。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本学院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展现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
5.为进一步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增强校院两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赛事工作的协调和组织,优化项目指导教师团队组合,做好项目团队的基础保障,加强辅导员在项目团队中的指导作用,建议在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中配备一名辅导员。
6.为与国赛、省赛实现对接,校级决赛具体的比赛时间及执行方案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进一步通知,请关注比赛各项安排进程通知,学校将组织各类专家在比赛的不同阶段对团队进行赛前专门指导和培训。
7.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将各团队的《报名表》(附3,一式1份)、《项目计划书》(附4,一式6份)、相关佐证材料(附5,一式6份)、《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交至tyc122cc太阳成团委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lawhqu123@163.com,材料提交截至时间:4月20日。
8.发送的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tyc122cc太阳成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参赛材料,内附材料以团队为单位汇总统一命名:tyc122cc太阳成**项目名称“互联网+”参赛材料(参赛组别)。
附件:1.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2.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4.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
5.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佐证材料
6.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7.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汇总表
tyc122cc太阳成团委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