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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贤銮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7日 09:05     作者:院学办      点击:

各班级:

为激励优秀贫困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三十一届(2018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9月下旬评选2018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必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产生:1)为2018-2019学年阳光计划成员,(2入学以来的平均绩点在班级名列前五名,本学年内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考评结果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3)无任何违纪现象

3.名额及比例分配。今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500/人,名额1个。各班级推荐名额不应多于1个。

4.申请者应先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22cc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有关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

5.请于929日前将推荐的优秀贫困学生填写的《太阳成集团tyc122cc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及上述材料交于院学工办乔老师处。


附件: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doc

tyc122cc太阳成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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