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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0日 17:01     作者:院青发      点击: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力争在第六届大赛福建省赛和国赛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现将我校第六届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统筹指导,具体由创新创业学院联合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太阳集团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共同主办。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 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 年及之前年度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各学院负责对参赛项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学校负责后续校赛推荐项目的最终审查。

四、参赛对象及分组(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方式和要求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学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在202061日前正式入职。

(三)国际赛道

今年教育部将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拟单独评审并产生10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请各学院积极挖掘符合条件(需同时具有我校及境外高校的双重学籍)的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待教育部进一步通知)。若有项目,请按英文版积极准备,并及时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关注后续工作方案。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赛道

本次赛事继续设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结合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及创新创业大赛开展。

1.组织实施

各班级要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做好社区创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在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本学院2020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跟踪调研往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情况,为参与活动的本届及往届团队创造项目落地环境。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采用线上为主的方式推进红旅活动。要结合所设专业,深入挖掘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能够开展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项目。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赛事安排

1.院级赛事

学院开展项目指导和服务活动,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在书面评审《项目计划书》和PPT材料基础上组织项目进行线上答辩或路演。

2.校级决赛(7月初—7月中旬)

在院赛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实际网络报名成功的参赛团队项目数、院赛开展情况、创新创业工作情况、校友项目参赛情况、往届赛事成绩等因素,根据不同组别分配各学院入围校级决赛的推荐名额,组织开展校级项目评审及决赛工作,具体决赛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校级决赛决出相关组别及赛道的金、银、铜奖。学校将根据福建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按照决赛评审、往届大赛成绩等其他综合情况,推荐若干支团队参加省赛。赛事期间组织各类专家做线上赛事辅导评审,优秀项目线上集训营。

七、大赛奖励

本届大赛参照《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华大学〔201818号)相关条款奖励在国赛、省赛和校赛的获奖学生团队与指导教师团队。本科学生参赛获奖可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具体标准参照《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注意事项

1.院赛阶段学生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线上报名,教育部线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611日,每个参赛项目均要通过大创网线上报名。

 2.各参赛团队需在报名后,将《项目计划书》和PPT材料一并打包(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于622日晚8点前发送至院赛阶段指定邮箱(fxyqnfzb@163.com)。


 tyc122cc太阳成团委青年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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